培训教官

工作职责:

1.对客户方进行相关技能培训。

2.技能要求:手势、战伤急救等。

3.教学能力:具备良好的表达、演示和互动能力,能将复杂知识通俗化;

4.应变能力:可快速处理培训中的突发情况,并在真实应急事件中提供专业支持。

5.根据需求,确定培训目标。

6.针对不同的课程内容,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。

7.根据课程大纲设计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培训内容。


任职要求:

1、必须为退伍军人(或退伍武警、消防战士),谢绝一切无退伍证的社会人员;

2、年龄在19周岁至35周岁之间,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;

3、身高170cm及以上,身体健康、视力良好,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,五官端正、口齿清晰;

4、政治素质好,无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行为和不良表现记录;

5、团队协作意识及服务意识强,工作认真,吃苦耐劳,服从纪律听指挥;

6、有驾照、急救证、护士证、海员证等,或掌握特殊技能者优先;